保山个人商标续展的相关规范

保山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站内公告: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保山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保山个人商标续展的相关规范

保山个人商标续展的相关规范

作者:保山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1 08:50:04

注册商标继承应依法定程序办理,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如果保山商标注册人在死亡前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包括商标专用权)的,应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如果商标注册人在死亡后没有遗嘱证明指定继承人的,按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二阶段: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继承人应将依法继承的事实和证明报送商标局,经由商标局认可后,继承人即成为被继承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同时,注册商标继承人还应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手续,寄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法定的继承证明文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在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时,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保山商标注册。关于商标注册异议程序的相关内容,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

1、寄发补正通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2、限期补正。注册商标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网站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3、注册商标异议注意事项: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商标异议: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在司法实践中,对驳回请求、不予以布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告诉保山商标注册请求人。商标注册请求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由商标评定委员会作出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免责声明:这篇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联合商标网无关。其自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明,对这篇文章以及其间悉数或许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确保或许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保山商标注册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商标申请人需要在注册之前进行一系列的筹备工作。在商标注册的前期工作中,商标查询与合法性的考量便是其中两个重要环节,因为它们直接关乎到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注册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商标申请人需要在注册之前进行一系列的筹备工作。在商标注册的前期工作中,商标查询与合法性的考量便是其中两个重要环节,因为它们直接关乎到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两个环节的重要性。商标注册能不能成功,就看这两件事:

一、商标的前期查询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换句话说,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如果商标申请人想要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其他人在同类别里进行了注册,或者与其他已经注册的商标相似,则会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例如:有人想要在第9类注册“微信通“商标,我们知道同一类别中已经有了“微信”商标,那么“微信”将不能注册成功,所以商标的前期查询工作至关重要!当然,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及时对注册商标进行修改或调整,可有效避免不必要经济与时间的损失。“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尽管商标注册查询不能保证百分百通过,却可以为商标成功申请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提高商标核准注册的成功几率。

二、禁止使用或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除了与在先商标相同近似驳回风险外,还有就是商标本身的显著性,以及是否违反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等禁止性规定,并据此判断查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高沃小知在此提醒,申请人在给自己的商标起名字时并非随心所欲,想要起什么名字都行,这涉及到《商标法》关于禁止使用和不得注册的相关内容。

如《商标法》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都做了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是申请人在商标起名字时需绕过的坑,只要越过以上的雷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将会大大提高。对于没有专业知识与注册经验的申请人来说,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就显得尤为必要,不仅能够认真做好前期的商标查询和准备工作,还能节省时间与精力,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商标注册风险,保证成功率。


 

版权所有:保山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